珠海市香洲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珠海市香洲区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系统方案

发布时间:2021-06-18 浏览次数:914

珠海市香洲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珠海市香洲区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系统方案


委托单位: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起止时间:2019年-2020年

规划范围:规划面积约142.29平方公里。重点区为翠屏排洪渠流域片区(29.73平方公里)及凤凰排洪渠流域片区(20.39平方公里)

规划年限:近期2018-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规划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53号)以及《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专项督导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珠海绵办〔2018〕5号)等文件精神,有效衔接《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5年修订)》《珠海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5-2020)》等上位规划,构建安全、健康的水系统,实现人水和谐共生,特编制香洲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重点区系统方案。


规划内容

项目以香洲区现状基础条件为出发点,重点聚焦区内涉水领域面临的多重问题,确定系统化的治理方案,构建系统的海绵生态格局,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使城市涉水问题逐步得到整治和恢复。并从顶层设计的角度编制了重点区系统方案,在海绵专项规划的指导下及时动态调整,并针对重点片区和重要项目提出具体实施方案以指导建设工作。

重点区系统方案的特点主要有:

1. 打破专业壁垒与职能分割,从规划、景观、环境、水文、水利、生态等多角度融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构建多目标、多功能、可落地的海绵城市系统建设方案;

2. 在基本了解香洲区城市下垫面管网建设及实际运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城市规划及开发建设计划提出有针对性的源头减排改造、管网及排口改造、末端调蓄系统建设及河道综合整治策略;

3. 结合香洲区面临水系统问题的紧迫程度、财政投资计划等,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及效益分析,提出优先级不同阶段海绵城市工程建设计划;

4. 对香洲区重点绿色基础设施或关键灰色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和实施策略,基于全生命周期建设、管理与维护进行费用及效益分析。

项目主要从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方面提出规划指标和管控要求:

水安全:在完善防洪体系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源头雨水控制、排水系统建设与提标改造、内涝防治系统建设等系统工程方案,提高管网达到设计重现期3年一遇要求的比例,降低内涝中、高风险等级区域,满足海绵城市对的内涝防治要求,即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

水环境:从流域综合治理的角度,进行流域点源、面源污染的综合治理。同时将防洪防涝、控污治污、生态景观统筹考虑,充分考虑地域差异性,因地制宜,设置11道屏障治理水污染。有效削减进入水体的污染物,整体改善规划区的现状水环境质量,实现面源污染削减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目标。总体上按照水环境治理技术路线确定的策略和方法进行方案论证和规划,主要分为四大部分: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

水资源:通过对香洲区水资源的分析,规划区缺乏雨水利用,非常规水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规划通过科学合理的布局集蓄利用设施,加强雨水收集利用、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补水回用率,增加生态景观水资源补充。

水生态:规划通过海绵城市建设,识别重要的生态斑块,构建生态廊道,保护规划区湿地、水体等重要生态敏感区,通过生态空间的有序指引,留足生态空间和水域用地,实现建成区河道绿化高普及率,提高水体岸线自然化,排洪渠旱季充水的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