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资金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16-12-22 浏览次数:1339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集中了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的精华,但目前在保护和利用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这些不足的多数与资金机制有关,尤其引发广泛民怨的高价门票,使风景名胜区难以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体现公益性。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资金机制进行系统、定量研究,以提出资金机制改革方案,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创建国家公园打下制度基础。
通过对江西省仙女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灵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广东省罗浮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实地调研,及对全国225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问卷调研,比较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与国内外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大遗址保护等的资金机制情况,从以下四方面取得了创新成果:
一,首次基于问卷调查,用财政学方法定量分析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资金机制特点和问题;
二,首次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进行了事权划分,明确了不同事务在各级政府的责任;
三,首次描绘了充分体现公益性并兼顾地方实际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资金机制愿景,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创建国家公园进行了制度设计;
四、首次在事权划分的基础上,估算了在满足公益性的条件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资金需求,及中央财政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应投入的资金总量。以上研究填补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资金机制研究的空白,并为国家公园体制研究奠定了基础。这个研究成果,在目前涉及国家公园的九类文化与自然遗产地中是唯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