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绿色生态城区咨询

发布时间:2016-12-22 浏览次数:1772

   委托单位:东莞生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起止时间:2013.12-2014.8   

       规划范围:广东东莞生态产业园区


  项目主要为东莞生态园创建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提供相关政策及实证案例对比分析研究,系首次在珠江三角洲开展绿色生态咨询,全面解析我国绿色生态城区政策,并为东莞生态产业园区提供对标项目。本项目根据国家绿色生态城区相关政策的梳理与研究,分析预测政策走向,对东莞生态园创建绿色生态城区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对照国家绿色生态城区申请要求,评估其条件符合性及其优劣势。本项目制定东莞生态园创建绿色生态城区初步行动方案,提出申报国家绿色生态城区的内容与申报策略建议,制定绿色生态城区创建的工作思路与行动方案。本项目已经完成。

  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创建,是新时期我国城市创新规划建设理念,提高城镇化质量和促进人居环境改善的关键性举措之一。2014年6月对我国31个省份进行统计,全国范围内新城新区建设总量接近900座,平均每个地级以上城市约建设3座,充分反映了我国城镇化发展已经进入快速扩张期。课题组研究表明,中国城镇化率每提高1%,需新增城市用水约17亿m³,新增能耗约6,000万吨标准煤,新增建设用地约1004平方千米,新增钢材、水泥、砖木等建材总重量达6亿吨。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按规划期末70%的城镇化率估算,到2020年,需新增城市用水约277亿m³,新增能耗约97,620万吨标准煤,新增建设用地约16,335平方千米,新增钢材、水泥、砖木等建材总重量达98亿吨。面对城镇化发展对资源环境提出的严峻挑战,自2011年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提出推进我国低碳生态城市试点示范工作,并与2012年启动了绿色生态城区的申报和评定。在引导我国城市向绿色生态转型升级起到关键性指引作用。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1号)》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绿色生态城区的创建。目前明确创建意向的新城新区和既有城区超过94个。截止2014年5月,共计三个批次约有18个城区被认定为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这些城区在规划建设理念、实施方案和示范效应方面总体处于全国前列,在所在省、区直辖市等区域范围内起到了较好的带动作用。

  广东省作为我国改革开发的前沿省份,在绿色城市规划建设、三旧改造和城市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创造了具有在全国示范性的经验。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总数仅次于河北省,位居全国第二(距河北省仅差一个),占全国总量的1/6。东莞作为广东,特别是珠三角地区面向全球的世界工厂,注重经济转型发展,改善城市环境,东莞生态产业园区以“生态优先、治水为前、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发展循环经济”为工作思路,在绿色生态规划建设方面具有良好成效,具备创建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的潜在条件。

  本研究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1)全面梳理我国绿色生态城区的政策,并调研全国范围内城市创建特征,促进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对国家政策有清晰把握、对其他城市发展诉求有深刻认识;(2)从规划建设两个方面,对代表性的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进行对比分析,阐释其建设特色与进展,使东莞产业园区了解我国绿色生态先行地区的创建成功经验、规划建设的先进技术方案和取得的成效;(3)比照国家评定的基准要求,结合现有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的特点,全面分析东莞生态产业园区的优劣势,并制定初步的创建计划,供园区参考。